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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列建设项目应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以及预审:
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的建设项目。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建设项目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三.办理工作时限:
申请报批的材料齐全无误,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办理时间:
周一、二、三、四、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请预约。
五.办理窗口地址:
文井路135号内,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审批办公室。
六.办理人及咨询电话:
奚大容 64300783
七.提交资料: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三份。
八.领取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的预审意见。
九.前往环保局办理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的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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