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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开发区项目审批管理办公室 文井路135号 电话:64300783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00~17:00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管理内容:
受理本开发区外资项目的建设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审核及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预审核管理,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前期审核。
管理开发区规划控制要素;指导外资企业规划建设;配合依法行政和依法检查工作;受理涉及开发区规划、建设方面的投诉。
审批依据
《关于本市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和服务的若干意见》
现行法律法规
所需材料
1. 申请报告
2. 董事会决议
3. 建设项目立项依据
4.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项目地址及建设条件——包括环保、消防、水、电、燃气、通讯等配套条件;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资金筹措;
- 建设项目实施进度;
- 综合分析
5. 企业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 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图(平、剖、立面图)
8. 建设项目地形图
9. 土地权证(土地批租合同、土地证)的复印件
10. 厂房买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11. 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12. 其他政府部门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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