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预案编制目的
加强和规范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引发火灾和有毒有害危险品泄漏事故,控制与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2. 预案适用对象与范围
适用对象: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企业单位及所有通行过境车辆。
适用范围: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境。
3. 作业规定
3.1 应急处置责任部门
公安分局治安派出所/开发区路政管理办公室为开发区应急处置责任部门;
公安分局治安派出所所长或值班警长为现场指挥员, 开发区路政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协助指挥员开展工作。
3.2 应急处置协同部门
管理办公室管理协调部、上海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业务部协同配合责任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
3.3 接处警受理及紧急处置
开发区范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火灾和有毒有害危险品泄漏事故时,各企业及企业员工可立即报警,报警时应将事故场所、性质、报警人姓名单位简要说明; 接警后,公安、路政管理部门分别按程序应急启动抢险; 各企业员工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各类设备进行紧急扑救以控制事故,减轻人员伤害和物质损失。
3.4 应急预案启动、抢险作业进行时各相邻企业、员工的配合
报警后,报警企业应迅即组织员工、行人作相应安全防护,组织人员疏散,安排指定人员到路口引导消防、公安、医疗救护、防化车辆并将事故发生区域概况、周边企业分布向各专业抢险人员作扼要介绍。 公安、交警、消防、医疗救护、防化、环保到场后,各相邻企业、企业员工应予以配合: 各企业保安、值班人员除迅速向各自上级报告外、还应向抢险作业指挥员报 告本企业危险源、人员集中区等相关情况,接受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协助抢救伤员; 按抢险部门的要求封锁现场、控制火种、防止与减少伤害; 按要求疏散企业车辆、员工、危险源; 按要求切断电源紧急避险。
3.5 园区应急管理热线电话
开发区公安派出所24小时值班 电话: 6463 6621
开发区路政中队值班 电话:6430 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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